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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广应用热泵、蓄热电锅炉、太阳能集中供热。
在呼包鄂建设清洁供暖示范城市。
《规划》明确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改造,稳妥推进“煤改电”。
推广蓄热式电锅炉、热泵、分散电采暖。在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建筑,推广应用热泵、蓄热电锅炉、太阳能集中供热。在呼和浩特、包头、鄂尔多斯推进清洁供暖示范城市建设,在蒙东地区加快探索高比例清洁能源电供暖发展模式。
“煤改电”升级
到2025年主城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%
新建煤电机组按照国内空冷发电机组最高标准建设
《规划》提出,实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,加大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力度。改善煤电装机结构,提升煤电整体能效。大力淘汰燃煤小机组,实施“三个替代”,推动储能替代末端电网小机组、清洁取暖替代边远地区供热小机组、“新能源+储能”替代企业自备小机组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全面淘汰30万千瓦以下纯凝机组,在保障电力(热力)供应安全的基础上,逐步淘汰能耗水平高、污染物排放大的30万千瓦以下供热机组。《规划》提出,新建煤电机组按照国内空冷发电机组最高标准建设。对未列入淘汰的存量机组,全面实施节能改造,持续降低碳排放、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。
鼓励采用供热改造、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、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、电机变频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,鼓励燃煤电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厂用电。
到2025年,呼和浩特、包头、乌海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65蒸吨燃煤锅炉,推动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主城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%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
对3000万千瓦左右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
大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。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,分类实施煤电改造项目。加快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,释放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,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。
推动供热机组“热电解耦”改造升级,鼓励纯凝煤电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。严格新建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准入门槛,按照国内外最先进技术标准设计建设。新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激励机制,拥有燃煤机组的发电企业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后,增加的调峰空间,按不低于50%的比例建设“市场化并网”消纳的新能源电源。加快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、现货市场、容量市场等机制,提升煤电企业参与深度调峰运行的积极性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力争对3000万千瓦左右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。
发展大规模新型储能
布局风光储、风光火(储)、风光水(储)等多能互补型电站
《规划》提出,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设施,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和多场景应用,完善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商业模式和保障机制,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,推动储能设施向电力系统源网荷各环节提供服务。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,发展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项目,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15%(2小时)配置储能装置,布局一批风光储、风光火(储)、风光水(储)等多能互补型电站,提高电站整体调峰、调频深度和响应速率,促进高比例新能源高效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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