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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日下午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,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春雷,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女士,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少瑾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润晓,解读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若干措施)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从发布会上,记者了解到,此次出台的《若干措施》不少内容涉及到各级政府加大投入,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。在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资金上,2022年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45.95亿元,带动市、县两级预算投入259.13亿元,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、棚户区改造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任务;支持“两清零、一提标”等市政公用建设网重点项目,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,激励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;深入开展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示范,加快推进城市生态修复、功能完善,提升韧性城市效能。
在美丽宜居乡村打造方面,围绕乡村建设行动重大部署,优化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投向和分配方式,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30.32亿元,落实农村清洁取暖、污水处理、危房改造、传统民居保护利用、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补助政策,加快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全国试点县建设,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。
在支持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方面,贯彻《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》,及时兑现建筑业做大做强激励资金9000万元,全面落实研发支出加计扣除、小微企业税收减免、增值税留抵退税、困难企业延缴税款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,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,引导广大建筑业企业加快革新建造方式,提升建造全过程绿色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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