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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煤改清洁能源的大潮下,空气源热泵成为政府推广的重要清洁能源形式。2018年6月7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2018-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》,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,2018年以“2+26”及汾渭平原11个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及燃煤替代为重点。今年上半年,“2+26”及汾渭平原11个冬季清洁取暖城市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,其中空气源热泵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。
“2+26”城市: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(含辛集)、唐山、保定(含定州)、廊坊、沧州、衡水、邯郸、邢台市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聊城、德州、滨州、济宁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(含巩义)、新乡(含长垣)、鹤壁、安阳(含滑县)、焦作(含济源)、濮阳、开封市(含兰考)。
汾渭平原11城市:山西省吕梁、晋中、临汾、运城市,河南省洛阳、三门峡市,陕西省西安、咸阳、宝鸡、铜川、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。
一、京津冀周边地区 “2+26”城市
1.北京
2018年4月14日,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》。2018年10月31日前,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“煤改清洁能源”任务,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、5.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“煤改清洁能源”工作。
为节约能耗和减少运行费用,北京禁止推广使用“直热式”电取暖设备,限制使用蓄能式电暖器。对平原地区村庄引导住户使用空气源热泵等。推广使用变频式空气源热泵,鼓励空气源热泵采用环保冷媒。各区推广热泵和“多能联动”类设备不低于本区取暖设备的80%。
2.天津
2018年3月16日,天津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委、市农委、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了《2018至2019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》。坚持“优先用电”原则,大力实施“煤改电”,能改尽改。对具备电采暖条件的,“宜集中则集中、宜分散则分散”,通过蓄热电锅炉、空气源热泵等多种形式,一律全部实施“煤改电”,鼓励采用新能源、新技术。加快“煤改电”进度,力争到2019年底,除山区外,全市居民取暖散煤基本“清零”。
3.石家庄
2018年4月12日,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《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》。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,能实施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,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约6.2万户电代煤改造工作。学校、幼儿园、养老院、医院(卫生所)、乡镇政府等分散燃煤采暖单位用户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。根据目前现有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,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、地源热泵、太阳能+电辅热等采暖设备。
4.廊坊
2018年3月8日,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明确提出通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、压减过剩产能、燃煤锅炉治理、散煤压减替代等方式大幅降低煤炭消费量,稳步提高外购电、天然气比重,到2020年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%。
5.邢台
2018年6月13日,河北省邢台市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,2018年拟实施气代煤改造1万户;电代煤改造0.5万户,电代煤升级1.4万户。此外,对新增电代煤用户每户补贴配发2台空气源热风机,改造提升用户补贴配发1台空气源热风机。
6.太原
2018年6月25日,太原市政府发布《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》。10月底前完成“三县一市”(清徐、古交、阳曲、娄烦)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0万户, 推进光热、地热能和热泵热风机等农村清洁供暖试点建设,清徐县、娄烦县各完成1个光热清洁供暖改造试点,古交市完成1个热泵热风机清洁供暖改造试点,阳曲县完成1个光热清洁供暖改造试点和1个热泵热风机清洁供暖改造试点。
7.阳泉
2018年06月19日,阳泉是政府印发《阳泉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》。优化能源消费结构,提高清洁能源比,2018年底县城建成区(平定县、盂县、郊区)范围全面禁煤(禁煤区),禁煤区内除煤电、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,完成燃料煤炭“清零”任务,初步计划改造10万户,以热电联供、工业余热、燃气锅炉、地源、水源、空气源热泵、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,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。“煤改电”工程采用地源、水源、空气源热泵、地热、蓄能式电暖气等电采暖设备以及电磁炉、电饭锅等电炊事设备。
8.长治
2018年05月25日,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长治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》。2018年10月31日前,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,主城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100%,其他区域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%以上,农村地区达到30%左右。县城及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以集中供热为主、分散供暖为辅,农村地区优先利用清洁能源供暖,有条件的发展“煤改气”或“煤改电”。
9.晋城
2018年4月10日,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。科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,市区、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,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;农村地区优先利用清洁能源供暖,有条件的发展“煤改气”或“煤改电”,计划2018年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要达到100%(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2%以上)、县(市)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%以上,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30%左右。
10.济南
2018年5月9日,济南市发布《全市城乡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》,力争到2018年底增加集中供热面积900多万平米。加快推进新能源供热,鼓励利用工业余热,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空气能及生物质能等清洁采暖方式,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比例。加大冬季清洁采暖实施力度,继续实施5万户气代煤电代煤改造,到2018年底,建成区、县城和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。
11.淄博
2018年1月12日,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《淄博市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》。推广使用清洁煤炭,推进煤改气、煤改电,鼓励利用新能源替代燃煤使用。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、太阳能、空气热能、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、炊事、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,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。
12.聊城
2018年6月1日,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《2018年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》。全市确保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172775万户,力争完成20万户的任务。使用空气源热泵(热风机)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从5000元/户提高到6500元/户,电代煤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/年,连补3年。
13.德州
2018年4月8日,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《德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。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,重点解决中心城区“城中村、城边村”清洁取暖问题,建设供热、供气配套管网,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、供气覆盖面。按照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的原则,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地推进气代煤、电代煤、热泵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,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目标。
14.济宁
2018年5月6日,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济宁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》。2018年9月底前,完成全市18.46万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。上半年,完成50%的改造任务。各县(市、区)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,主要确定以下改造方式:一是集中供热改造。主要针对住房条件较好、热力管网已经覆盖区域,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取暖。二是气代煤改造。铺设燃气管网和建设储气调峰设施,采用智能燃气壁挂炉取暖。三是电代煤改造。对户外电力设施进行改造,采用直热式、蓄热式以及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取暖。
15.郑州
2018年4月24日,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《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(2017—2020年)》。2018年将全力推进清洁取暖、集中供暖工作,2020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清洁取暖试点工作,城区、县城和农村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%,在完成2017年省下达电代煤、气代煤民生工程8万户基础上,2018年重点推进登封市、新密市、荥阳市电代煤、气代煤工作,争取完成全市散煤取暖清零任务。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,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,以天然气、电、地热能、中水热能、空气热能、生物质能(发电企业)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现代清洁取暖体系,同时从用户侧强化节能改造,确保完成各项清洁取暖工作任务。
16.新乡
2018年3月15日,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新乡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。加快发展“双替代”供暖,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,按照“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”的原则,实施电代煤、气代煤。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县(市、区)、管委会,按照“宜管则管、宜罐则罐”【热泵市场 水印】的原则,鼓励采用清洁取暖;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,要大力发展热泵、电锅炉、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。2018年10月底前,全市再新增6万户“双替代”用户。按照“整县整乡”推进要求,全面摸排核实,确保完成“双替代”的村庄燃用散煤用户低于20%,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。
17.鹤壁
2018年01月16日,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《鹤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》。灵活选择空气源热风机、热水机,燃气锅炉,电储能设备,可再生能源等多种形式实现清洁取暖。2018年度推广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技术61200户,2019年度推广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技术51000户,两年共计推广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技术112200户。
18.安阳
2018年4月17日,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。按照“清洁替代、安全发展,因地制宜、居民可承受,全面推进、重点先行,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,军民一体、协同推进”原则,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,合理确定清洁能源,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,尽可能多地利用清洁能源取暖。区分城市城区、县城和城乡结合部(含中心镇)、农村地区等不同区域,积极采取措施,合理布局清洁热源。其中,要按照“整县整乡”推进要求,全面摸排核实,确保完成“双替代”等清洁取暖的村庄燃用散煤用户低于20%。
19.焦作
2018年3月9日,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焦作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》。加快发展“双替代”供暖,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,按照“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”的原则,实施电代煤、气代煤;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,要大力发展热泵、电锅炉、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。按照“整县整乡”推进要求,全面摸排核实,确保完成“双替代”的村庄燃用散煤用户低于20%。2018年10月底前,完成省定“双替代”用户改造任务。
20.濮阳
2018年3月9日,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濮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。加快发展“双替代”供暖,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,要大力发展热泵、电锅炉、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。按照“整县整乡”推进要求,全面摸排核实,确保完成“双替代”的村庄燃用散煤用户低于20%,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。
21.开封
2018年4月2日,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开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。巩固“双替代”供暖成果,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要求,对发现的遗留问题积极解决,确保群众冬季取暖需求。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,在全市完成10蒸吨/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,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,2020年底前,基本淘汰城市规划区内35蒸吨/时及以下燃煤锅炉。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,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,给予不低于6万元/蒸吨资金奖补;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,给予不低于4万元/蒸吨资金奖补。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、集中供热替代、煤改气、煤改电。
※河北保定,山东滨州、菏泽暂无出台明确政策
二、汾渭平原11城市
1.吕梁
2018年05月25日,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》。2018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主要以“集中供热”、“煤改电”、“煤改气”等方式进行,对81个村3.6万户512万平米采暖面积进行清洁采暖改造,市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%。煤改电清洁采暖可采用集中或单户改造,技术路线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空气源热泵、发热地板、碳晶发热板、蓄热式电暖气、电壁挂炉、电锅炉等进行。
2.晋中
2018年5月15日,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中市城区印发《2018年禁燃区划定和实施禁燃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方案》。2018年禁燃区范围为189km2,区域内所涉及新增的6个乡(镇、社区)43个村约2.9万户全部实施散煤清洁能源替代,参考去年集中供热改造政策,今年禁燃区集中供热补贴继续采取按照替代面积补贴,即市、县两级财政按每平米替代面积补贴100元,其中:市财政补贴65%,榆次区财政补贴35%。
3.临汾
2018年5月15日,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临汾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》。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0.26亿平方米,全市清洁取暖总面积达到1.08亿平方米,清洁取暖率达到70%。根据气温、水源、土壤等条件特性,结合电网架构能力,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、水源、地源热泵供暖,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,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,提升电能取暖效率。
4.运城
2018年6月6日,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印发《运城市2018年冬季取暖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行动方案》。今年10月31日前共完成50506户冬季取暖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工程,【热泵市场 水印】其中“煤改气”23216户,“煤改电”27290户,且对完成“煤改气”采暖改造的用户,市级资金给予一次性改造补贴2000元;对完成“煤改电”采暖改造的用户,市级资金给予一次性改造补贴2000元,取暖季执行居民用户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(峰段:8:00-20:00,电价0.497元;谷段:20:00-次日8:00,电价0.2802元)。结合各县(市、区)实际和不同方式技术经济特点,科学选择空气源热泵、蓄能式电暖器等“煤改电”改造方式。
5.洛阳
2018年3月27日,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。大力推进工业企业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工程,加快发展“双替代”供暖。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,按照“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”的原则,实施“电代煤”“气代煤”。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,要大力发展热泵、电锅炉、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。
6.西安
2018年6月20日,西安市建委出台了《2018年建筑节能领域“铁腕治霾·保卫蓝天”工作实施方案》。全市建筑节能领域要通过分类督导、片区管理、多级联动、综合治理的方式,全面完成2018年“铁腕治霾·保卫蓝天”工作任务。方案要求,全市新增供暖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,政府办公建筑、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、规模以上的居住建筑,具备条件的项目要优先采用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技术。其中,西咸新区范围内要坚持能用必用的原则,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中深层地热能供暖,因特殊原因无法采用的,必须采用空气源热泵、地源热泵、污水源热泵、储能式电锅炉、天然气(电)壁挂锅炉等清洁方式供暖。
7.咸阳
2018年2月8日,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咸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。继续实施“防治雾霾天·守护咸阳蓝”行动。根据“防治雾霾天·守护咸阳蓝”行动要求,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,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、地源热泵、空气源热泵、光伏建筑一体化、“热—电—冷”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。按照“两断三清”标准,持续推进“散乱污”企业清理取缔工作;加快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,以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。通过以电代煤、以气代煤,以及清洁能源替代散煤,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任务。
8.宝鸡
2018年04月16日,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》。在全市平原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、农业生产、商业活动燃煤(薪)清洁能源替代,采取以电代煤、以气代煤以及清洁能源替代。在农村地区继续推进“改气、改电、改炕、改暖、改灶”工程,年底前完成改气5万户、电改暖2万户、改炕23.77万户、燃气改暖1万户、改灶10万户任务,实现平原县区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,山区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80%。
9.铜川
2018年05月18日,铜川市出台了《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(2018—2020)》。全面落实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,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,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,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,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,坚持全民治理六大治理任务。要求2018年底前实现平原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,2019年底实现山区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,2019年底实现所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。
10.杨凌示范区
2018年05月24日,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发布《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(2018-2020年)》。制定杨凌示范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,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,充分发挥华电热电联产效能,实现城区内供热取暖全覆盖。2018年底前,60%农村群众实现清洁取暖,2019年底前实现清洁取暖农村全覆盖。加大农业大棚设施清洁取暖改造力度,2018年9月底前,实现清洁取暖农业大棚全覆盖。
※河南三门峡、陕西渭南暂无出台明确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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