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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忻州市能源局下发《忻州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。
根据方案内容显示,忻州市重点推进太忻经济区6个县(市、区)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,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任务。全市2022年度清洁取暖总任务为21.2549万户,其中集中供热(工业余热)15.1831万户,煤改电4.0342万户,煤改气0.9846万户,生物质热电联产1.0530万户。
积极推进清洁取暖“煤改电”供热。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,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“煤改电”设备。
1.优先发展集中供热(工业余热供暖)。
城市建成区、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应当重点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热,提升城镇及周边地区的清洁燃煤集中供热面积和能力。优先采取热电联产、独立供热锅炉房等热源供热,采取工业余热供热的,热源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,列入淘汰关停和产能退出范围的企业不得作为热源。推进“煤改电”、地源热泵、水源热泵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(配备高效烟气净化设施)和太阳能等其他清洁能源集中供暖;
2.积极推进清洁取暖“煤改电”供热。
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,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“煤改电”设备。各县(市、区)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在前期确村确户的基础上,进一步开展“煤改电”设备选型工作,指导用户选择符合取暖需求和经济条件的取暖设备型号;
项目将于5月11日-10月15日期间组织实施,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设备由市能源局统一招标,各县(市、区)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与中标企业分别签订设备采购合同,并根据中标设备清单确定本行政区清洁取暖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居民和单位数量及对应的各类设备型号、数量;其它路径清洁取暖设备招标工作由项目所在县(市、区)自行组织开展。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工程(五台山风景名胜区10月1日前完成),确保采暖季来临前全面完成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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